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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廉政理念——明法

〖发布时间:2021-04-01〗 〖字体:放大 正常 缩小 〖信息来源:周口市科学技术协会〗 〖打印本页〗

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——《尚书·虞书·大禹谟》

意义:此为舜盛赞皋陶的话。

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,是一种野蛮的、不人道的、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。

五教”是: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。

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”,意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,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,不听教化,再绳之以法。皋陶是中国司法鼻祖,他主张以刑律晓谕民众,使之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辅助教化之所不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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